大陸中心/梁雪婷報導
▲趙女因車禍受傷。(示意圖/Pixabay)
家庭主婦因無法取得「現金效益」,經常被忽略其價值。近日,就有一名家庭主婦因車禍受傷,無法照顧家人、做家事,一怒之下將肇事者、對方轎車所有人、保險公司告上法庭,最終獲賠約新台幣17.6萬元。
根據「九派新聞」微博報導,中國湖北省武漢市東西湖區一名趙姓女子駕駛電動車時,與駕駛小型轎車的王姓駕駛相撞。趙女腿部受傷、車輛及衣物受損,隨後被送往醫院住院治療。司法鑒定,趙女誤工期為120日、護理期為60日、營養期為60日,後續還需進行治療。交管部門認定,此次事故中,王駕駛與趙女負同等責任。
不過雙方因賠償金額遲遲達不成一致意見,趙女一氣之下將王駕駛、轎車所有人陳某和保險公司告上法庭,要求三方賠償損失6萬餘元人民幣(約新台幣25萬元)。法院經審理認為,趙女確實因事故受傷,其合理損失應獲賠償,認定趙女與王駕駛按5:5比例分擔事故責任。
▲法官結合家務勞動的經濟價值和公平原則,趙女獲賠每天約新台幣420元的誤工費,為期120天。(示意圖/Pixabay)
而趙女為全職家庭主婦,她提出的誤工費,也就是家務勞動,不能直接轉化為貨幣,但對保障其他家庭成員正常工作具有支撐作用,具備經濟價值。承辦法官李金文認為,趙女在事故發生時40歲左右,身體健康,在事故發生前不久,趙女士為了照顧2個孩子和老人,專門辭職在家,具備一定的工作經歷和工作經驗。
結合家務勞動的經濟價值和公平原則,法院酌情支持了趙女訴訟請求中的誤工費,按照100元(約新台幣420元)/天,計算120天的誤工費,共計12000元(約新台幣5萬元)。最終,法院判決某保險公司賠償趙女各項損失共3萬餘元(約新台幣12.6萬元)。
本文來自: https://www.setn.com/News.aspx?NewsID=165256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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